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公基模拟题--多选题(40)

来源:招教网时间:2022-12-28 18:20:48责任编辑:bjs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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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

A.股东人数没有数量限制

B.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C.公司设立和解散的程序较为简单

D.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130.BC【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A项错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B项正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解散的程序较为简单。C项正确。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D项错误。


131.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131.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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